欢迎访问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官网!
  首 页 概况 动态资讯 通知公告 政策法规 学术交流 会员社区 资源下载 会员风采
资源下载子栏目
视频资源
文档资源
热点资讯
关于公布首届“翰墨薪传 书写新时..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组织申报..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召开20..
关于做好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
关于举办第二届“翰墨薪传 书写新..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公布20..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组织申报..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公布20..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组织申报..
中小学师生书法作品大赛通知
关于举办首期“翰墨薪传 书写新时..
文档资源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源下载 > 详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8  文章来源:教育部官网  网络编辑:admin(管理员)  浏览次数:512

各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贯彻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该办法的条文内容,准确把握范围和界限,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爱护保护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资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工作制度,抓好档案管理。要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和利用工作,确保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真实完整、规范有序。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档案馆(室)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工作;重大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在开始筹办活动时,要统筹安排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档案管理方案,提供必备的档案保管条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相应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措施,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附件:《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docx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月18日





下一条: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山东省学校文化研究院
常用链接: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网站二维码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官网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53号 电话:0531-86972605
Email:jyfzcjh@163.com
鲁ICP备2022014587号|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920号